辛遥
福州路上的上海音乐书店打烊后,工作人员将卷帘门放下,岂料将躺在门口的流浪醉汉压死。远在宁夏的死者家属为索讨赔偿金,将肇事工作人员、经营书店的上海逸音贸易有限公司和书店上级单位告上法院。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逸音公司与书店上级单位支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60多岁的李允以捡垃圾为生,平时露宿在黄浦区图书馆附近。2007年8月4日晚,他喝完酒后,睡在上海音乐书店门口。书店工作人员朱某下班离店前,关闭电动卷帘门,未注意到有人睡在门口,结果卷帘门压住了李允。
路人看到后立即报警,朱某闻讯后即返回书店,打开电动卷帘门。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李允赤脚躺在卷帘门下,头部被压在卷帘门内,鼻子流血。后救护中心人员以及法医赶到现场,确认李允已窒息死亡。
警方经过多种途径寻找李允家人,最终于事发近一年后,找到了其远在宁夏的兄弟李曾等4人。4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0余万元。
朱某与逸音公司称,公安局曾对李允的死亡认定为意外事件,根据卷宗材料记载,李允在死亡前喝了大量的黄酒,故其本身存在责任,他们不应承担责任。另外,朱某不是逸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时是履行职务行为,所以即便有责任,也应当由逸音公司来承担。
书店上级单位则称,逸音公司是以其下属的上海音乐书店的名义对外经营,其与逸音公司实际上是租赁关系,既不是侵权行为实施人,也没有参加逸音公司的经营,与朱某之间也不存在雇佣关系,故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允酒后睡在书店门口的行为违反了正常的行为规范,故其本身具有较大过失的过错责任。朱某如果能够在关闭卷帘门时谨慎注意周围情况,不急于离店,待卷帘门安全关闭时再离店,就可以避免李允死亡后果的发生,因此,朱某对李允死亡后果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认定朱某负有主要责任,李允负有次要责任。
由于朱某关闭书店卷帘门是属履行职务的行为,故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其法人逸音公司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至于书店上级单位,因事发地是属该公司与逸音公司联合经营的书店,作为联营一方,其对书店的管理也负有监管义务,现发生以上后果,应与其疏于监管有关,因此也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